为规范经费报销,明确责任,现启用“特殊事项说明单”,用于特殊事项的说明和审批。
经费使用过程中或遇特殊情况,例如,出差后车票丢失;出差返程时间与事前出差审批时间不一致;出差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应使用公务卡未使用且有合理理由,等等,经费报销前需填写特殊事项说明单,详细描述特殊事项情况并写明理由,经部门负责人和院长签批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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