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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务机票购买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8日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1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公务机票购买要求通知如下:

一、购票方式

1.使用公务卡购票。购票人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具备机票销售资质的代理机构(具体名单可在机票管理网站查询)为本人或其他公务人员购票,但需保证出行公务人员持有的公务卡必须开通且在有效期内。购票人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票的,应当事先在网站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方法见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

2.银行转账方式购票。购票人使用单位银行转账方式在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具备机票销售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机票。购票人为未办理公务卡、公务卡额度不足或需要购买公务机票的其他人员购票的,应当使用银行转账方式购票。使用银行转账方式购票时,需在支票、汇款等票据上标注资金用途为“公务机票购票款”,填写的单位名称应与系统记录的单位名称一致。

二、公务机票优惠政策

国内航空公司按财政部统一采购的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给予公务机票优惠。对于市场折扣机票,各航空公司按国内、国际机票各航班舱位的折扣票价给予9.5折优惠;对于市场全价机票,则分别给予全价票价的8.8折、8.5折优惠。政府采购机票优惠率的变动情况,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发布。

三、公务机票报销管理

购票人只能使用公务卡或通过购票人所在单位的银行转账方式(如支票、汇款)购买政府采购机票,不得使用现金结算。购买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应当以标注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购买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应当以相关有效票据作为报销凭证。财务人员可登录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按查验号码查询,对购票单位、购票时间及购票价格等信息进行核实。

购票人报销政府采购机票销售渠道购买的机票退票手续费时,需提供航空公司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出具的退款单据。

四、其他事项

购票人应做好公务出行计划安排,尽可能选择低价机票,原则上不得购买全价机票。对各航空公司提供的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团队价格或促销价格机票,购票人可选择购买。

公务出差应选择低价、便利的出行方式,应厉行节约,如:在不影响出差公务的前提下,原则上当天能到达的当天前往;需要提前一天到达的,原则上购买下午或晚上到达的机票或者车票。

购票人应根据当天所有航班的时间价格统筹选择低价、适宜的航班,并提供政府机票采购管理网的当天全部航班时间和价格截图作为报销依据,报销时财务审计处将进行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差旅费将不予报销或者补交差价。购票人需要退改签机票的,按照各航空公司的退改签规定办理。

五、本要求自即日起实施



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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