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外贸职业学院财务审计处网站!
各部门、单位:
目前网报不强制要求上传附件,待财务稽核时才要求拿到全部纸质单据。但有些事项不上传单据会影响审批人判断,因此要求:今后网报时尽量上传关键单据作为附件。关键单据指的是影响审批人判断的、足以证明事情真相的单据,例如请示、事项说明、上级文件等。发票、收据、明细表、发放表之类不属于关键单据,在网报时不需上传。不管网报时是否上传了单据,财务稽核时仍要求拿到全部纸质单据。
以上通知已发内邮。
财务审计处
2020-8-27